公告前一學年「教師教學評量」及上一學期「課程評量」分數優異名單!

公告之名單須符合:

一、達有效評量門檻,填卷數≧修課人數50%,且填卷數≧10份

二、「課程評量」

  1、傑出「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2、特優「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3、優良「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三、「教師教學評量」

  1、傑出「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2、特優「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3、優良「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 歷年績優名單: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