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修正後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學研究發展獎勵計畫」1份,請鼓勵貴校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 年 12 月 29 日新北教研資字第 1122597441 號續辦。

二、本案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 115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碩(博)士論文為主。

(二)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縣市教育局(處) 人員、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

(三)研究主題:

1、需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並符合「2030以學生為中心,為幸福而教」計畫架構之九大研究主題之一(含 以上),九大研究主題參計畫所列。

2、另為鼓勵創新與前瞻應用,推動新北市教育數位轉型與領航發展,鼓勵申請者之研究能含括人工智慧 (AI)主題,凡符合上述任一九大研究主題(含以 上),且研究內容同時也符合任一「AI主題」(含以 上),將提高獎勵之經費,AI主題參計畫所列。

(四)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授權書、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博)士論文。

三、經費獎勵:

(一)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

1、本市人員: 

(1)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新 臺幣(以下同)1萬元。

(2)如同時符合計畫內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 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1萬5,000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碩士生: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 5,000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 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6,000元。

(二)博士論文:

1、本市人員: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3 萬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 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5萬元。

2、外縣市人員及大專院校博士生:

(1)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每件補助1 萬5,000元。

(2)如同時符合本計畫第4點第1款之九大主題及第4點 第2款之AI主題,每件補助2萬元。

四、敘獎:外縣市學校及教育局(處)人員,由本局函請各縣市辦理敘獎。  

附件下載
FileFile sizeLast modified
Download this file (115012600026_01694751_115年新北市教育局研究獎勵計畫V7(公告).pdf)115012600026_01694751_115年新北市教育局研究獎勵計畫V7(公告).pdf230 kB2026-01-28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