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111學年度優良教學型兼任助理遴選說明
為鼓勵本校表現優異的教學助理,肯定其協助教學的努力與貢獻,本中心特辦理「優良教學助理遴選」,
歡迎各位老師或同學推薦優良教學助理參加遴選。獲選之優秀教學助理將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學金以玆鼓勵。
一、申請對象:凡於在校期間曾擔任本中心聘任之教學助理(兼任助教、教學助理)皆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5日(星期五)止,將書面資料送至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勵學大樓2樓)。
三、申請程序:請檢附申請資料及具體佐證資並依序以下順序整理,送本中心進行審查。
1.優良教學型兼任助理遴選申請書(附件一)
2.教師推薦函(附件二)
3.其他具體佐證資料(請自行檢附,以作為考評參考依據。如:協助授課教師製作教材證明、
教學助理office hour、學生對於助理之議建及評核資料、授課教師之教學評量提升相關資料等)
四、優良教學型兼任助理遴選程序分為初選與複選兩階段:
1.初選階段:由本中心依下列資料作為初選標準
遴選審查項目 |
比重 |
1.參加相關培訓、研習、講座等進階課程之出席狀況 |
20% |
2.期末評核表結果(學生評核表、自我評核表、教師及本中心評核等) |
40% |
3.教學型兼任助理每月工作報告繳交情況 |
10% |
4.期末成果報告並參酌協助教學準備與學習輔導情形 |
30% |
本中心將依據初審結果通知複審。
2.複選階段:遴選委員依據初選階段結果及書面資料對候選人進行複審。審查委員為該學生之指導教師時,應予以
迴避。
複審時間:預定112年5月19日(五)中午
五、當選人數:以上ㄧ學期實際擔任教學型兼任助理總人數之前15%為原則;如無適當人選,得以從缺。
六、獲選之優良教學助理將參加112年6月1日(四)優良教學助理分享座談會,將予以頒發獎狀及獎學金以茲鼓勵。
七、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敬請洽詢聯絡人:歐小姐,分機:2766, E-mail:m845019@kmu.edu.tw。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高雄醫學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作為遴選獎勵使用。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
三、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C001、C002、C003、C052)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本校將於遴選期間將您的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校優良TA遴選相關作業使用。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可行使法律賦予之權利。若有上述需求,請與本中心聯繫,洽本中心(07)312-1101分機2766。
五、提出申請時視為同意此項作業目的上之個人資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