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計畫徵件】「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二期─進階(116-117年)申請作業說明,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本中心並於115年8月28日前將計畫書送至本中心以利後續作業程序之進行。
說明:
一、為提升大專校院生命教育課程研發與教學成效,持續運作教學社群,並於教學現場進行開課、蒐集學生意見反饋、評估學生學習成效、校準學習評量指標,自主發展延伸項目,賡續辦理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如下:
(一)補助原則及要求:
1、執行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為2年期計畫。
2、執行事項:
(1)基本項目:包括持續運作教學社群、正式開課、校準學習評量指標及參與增能研習與教學研討等。
(2)延伸項目:可就特色課程或亮點方案、建構課程模組、錄製教學影片等,自行選擇發展1至3項。
3、補助金額:
(1)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
(2)本案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並於第1期經費執行率達70%後,始得請撥第2期經費。
4、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成果發表會等活動(相關研習時程詳見常見問與答Q20)。
三、查貴校係為該計畫第二期─初階(114-115年)之受補助學校,爰如欲申請旨揭計畫者,請於115年9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資料函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地址: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博雅教學館4樓),並副知本部;郵寄資料請註明「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二期─進階】(116-117年)申請資料」,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一)承辦人:黃詩婷專案助理。
(二)聯絡電話:(02)3366-1755分機206。
(三)電子信箱:sthuang@le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