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3:有效評量的標準是甚麼?有何用處?
有效評量門檻為50%(含)以上的修課同學填卷,且問卷數至少10份(含)以上。學校每學期會召開教學品質促進委員會審議評量結果,對於評量達有效評量門檻之科目及教師,進行相關獎勵、預警與輔導。
Q04:分組教學課程(eg.見實習,PBL,服務學習),如何設定學生需評量的老師?
主負責教師需於評量開放前,至「T.2.0.04a.學生分組指導老師維護」完成每一位同學的分組指導老師,以利系統可正確產生評量的問卷。
Q05:分組教學課程,評量問卷數大於帶組學生數,為什麼?
主要原因為,主負責教師未及時完成「T.2.0.04a 學生分組指導老師維護」,以致非帶組學生評核錯誤情況發生。如欲修正,敬請來信(電)與我們聯繫!
Q06:分組教學課程,指導老師為校外老師時,如何設定?
若為校外老師,主授課教師可於校務資訊系統「T.2.0.01.授課教師,時數維護」,新增加一位職號"999999"(姓名欄空白,兼任,講師)作為代表,再至「T.2.0.04a 學生分組指導老師維護」進行勾選。
Q08:「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為0,為何?
因為有效加權平均值為,採計有效評量之平均值與授課時數進行加權,有效加權平均值為0,常見原因如下:
- 課程進度大綱<講授者>及<類別> 未正確設定,如<類別> 欄位空白,系統以0計算。
- 授課時數無法採計,老師可進校務系統「T.2.0.01a.授課時數查詢(102年版)」查詢,如授課時數歸類在「其他(臨2不列入計算)」之欄位下,此類無法對應至課程(系所僅提供總時數),故系統無法正確計算。
以上,敬請教師知悉! 若授課時數有錯的話,請老師與註冊課務組提出授課時數修改需求後,再通知我們,以利重新統計您的教學評量分數。
Q10:為何看不到學生評量紀錄(質性意見)?
為保護學生,系統設定填卷筆數小於5筆,授課教師無法查看學生填卷名單及評量資料(質性意見),且「教師教學評量」學生填卷名單亦不提供老師查閱,僅於系統關閉後隔日開放「課程評量」填卷名單供老師查詢,不便之處敬請老師見諒。
本中心將於期中考至期末考間,發信提醒全校同學上網填卷,請老師亦於課堂上多多鼓勵同學上網填答,予以教學上的回饋。
Q11:教師升等計分標準所列之「教學評量」分數是哪一種?
教師升等計分標準所採之「教學評量」分數,係指「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當學期未產生有效加權平均值時,教師評鑑、升等得改以採計全部評量問卷數加權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