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優良教材獎勵」作業
一、本校113學年度「優良教材獎勵」作業,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8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
二、依據本校「優良教材獎勵辦法」辦理評選及獎勵。
三、凡本校專任教師及臨床教師為教學所創作之教材(包含遠距教學),實際使用於近2年內已開設之課程且教學活動累計達4小時以上,對改善教學有具體成效,得提出申請獎勵。
四、申請之教材應具有原創性,其範圍可分類如:
(一)一般教材。
(二)數位教材。
(三)其他實驗(習)示範教學等教材。
五、申請資料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書(需主管簽核)
(二)優良教材授權聲明暨同意書
(三)共同作者同意書
(四)教材
上述資料,請提供申請書及同意書正本1份、影本2份,教材3份。
六、請在申請截止日前,於上班時間遞交申請資料至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逾期送件、資料不全將不予受理。
七、詳細申請資格、規定及程序等事項,請參閱本校「優良教材獎勵辦法」。
八、優良教材獎勵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網頁點選【優良教材獎勵/作業程序及說明】下載。
九、敬請單位主管推薦,並鼓勵所屬之專任教師與臨床教師踴躍參與。
十、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李敏君組員(校內分機2723、2795,email: m877002@k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