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一學期「課程評量」分數優異名單,以提供全校學生選課之參考!

公告之名單須符合以下:「課程評量」達有效評量門檻,填卷數≧修課人數50%,且填卷數≧10份

  1、傑出「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2、特優「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3、優良「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依據上述辦法,104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條件之課程,共計461門,課程名單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