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徵件說明
一、目的:
為促進本校教師合作與交流,落實教師同儕專業成長,鼓勵教師組成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依其屬性分為教學成長社群、研究成長社群及自我成長社群。
二、成立方式:
(一) 每組社群成員至少7名(含)以上教師或臨床教師,得跨校、跨單位共同組成;由其中1名專任教師或臨床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專責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二) 每學期每位教師以擔任1組社群召集人為限。
三、申請期限與執行期程:
(一) 申請期程自106年12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7年1月16日(星期二)止,至校務資訊系統T.6.5.01.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劃申請作業填寫計畫申請書(操作步驟),並繳交書面資料至本中心,逾時不候,經審查通過後實施。
(二) 執行期程自通過審查後至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每組社群至少辦理3次社群活動。
四、社群主題訂定:
各社群皆應配合本校校務發展目標之特色與精神訂定活動主題如下:
社群屬性 |
社群主題 |
核定組數比例 |
教學成長社群 |
(一)可信任專業活動(EPAs)在醫學教育之應用(教學方法) | 5% |
(二)開發特色課程與教案(課程設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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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展教學新知(教學方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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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之教輔方案(教學評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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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媒材設計與運用(教材製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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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領域知識整合與研究 (教育研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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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成長社群 |
(七)其它教師成長規劃 (自我成長與教育領導) |
5% |
研究成長社群 |
(八)學術相關研究 |
30% |
*備註:研究成長及自我成長社群僅核給教師成長計分,教師升等分數則不另外加分。
五、社群申請之審查機制:
由本中心籌組審查小組,審查小組召集人由本中心主任擔任,且由召集人遴聘校內教師擔任委員進行審查,依審查結果公告實施。
六、經費來源及補助項目:
(一)由本校相關經費支應,社群補助額度及案件數依計畫書所規劃之活動主題內容及性質等為審查參考依據。本中心得依申請案件數及當學年度經費狀況核定補助額度,並於審查通過後另函通知。
1. 教學成長社群:補助經費以1萬~2.5萬元為原則。
2. 研究成長社群:補助經費以7千~1萬元為原則。
3. 自我成長社群:補助經費以7千~1萬元為原則。
(二)補助經費以業務費為限,包括校內外講員授課鐘點費、校外講員交通費、印刷費、餐費、臨時工資等項目,不補助資本門與人事費。 請查詢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七、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
每場次活動結束後,檢送當次活動核銷單據、簽到退表及核銷總表單正本至本中心,並上傳當次成果報告至(T.6.5.01.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劃申請作業),以上資料請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繳交完畢。
八、期末滿意度問卷:
請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檢送期末滿意度問卷紙本乙份至本中心歸檔。
九、備註:
l獲補助之社群召集人應依公告之結案日前繳齊社群成果報告、滿意度問卷及核銷相關文件至本中心,社群執行績效(執行成果、經費執行率及成員出席率)將列入後續申請案件審查參考。
l獲補助之社群皆有參加校辦研討會或成果分享會之義務。
l每位社群成員之出席率達50%以上者,每學期末得依社群屬性核給教師成長計分2分,至多4分。社群辦理的活動不得重複申請教師成長計分登錄。
l聯絡人:教務處教師發展暨學能提升中心|蒲怡妤小姐|分機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