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第2學期 各系所申請兼任助教(ATA)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績優獎學金暨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106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助教申請作業。
二、欲申請兼任助教之教師請詳閱兼任助教制度說明,填寫兼任助教需求表(教師填),並繳交予各系所彙整。
三、敬請各系所彙整所屬專任教師之兼任助教需求表並填妥兼任助教申請表(系所填),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107年1月26日(五)下午5:30前送達教師發展暨學能提升中心(勵學大樓2樓),逾時恕不受理。
四、相關兼任助理申請書及需求表亦可至本中心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