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前一學年「教師教學評量」及上一學期「課程評量」分數優異名單!
公告之名單須符合:
一、達有效評量門檻,填卷數≧修課人數50%,且填卷數≧10份
二、「課程評量」
1、傑出「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2、特優「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3、優良「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三、「教師教學評量」
1、傑出「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2、特優「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3、優良「教師教學評量」:有效加權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 歷年績優名單:請按此!